《老子·第六十八章》原文及翻譯|注釋|賞析
【 原文】
善為士者,不武①;善戰(zhàn)者,不怒②;善勝敵者,不與③;善用人者,為之下④。
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古之極⑤。
〔注釋〕 ①士:將帥。王弼注:“士,卒之帥也。”不武:指不以武力相尚、不輕易動武。 ②怒:《廣雅·釋詁》:“怒,健也。”這里指憤怒的意思。不怒:不被激怒。 ③與:對斗、相接。高亨說:“與猶斗也。古謂對斗為與”(《老子正詁》)。 ④為之下:居人下。 ⑤配天:符合天道。極:標準、準則。
〔賞析〕 本章為老子的軍事戰(zhàn)爭觀,老子闡述了某些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的原則,強烈的“不爭”觀念充盈其中。老子在本章中所謂的“不武”、“不怒”、“不與”,即不可逞武、不被激怒、避免正面敵對行為并善于利用別人的力量,均為“不爭”之德的具體表現(xiàn),也與老子一貫的非戰(zhàn)反侵伐的觀念相一致,是要以不爭達到爭的目的。老子認為這些是從來就有的行為準則。
具體來說,所謂“不武”,即不以武力相尚,不炫耀武力,也即《三十章》所說的“不以兵強天下”;即使“動武”也是“不得已而用之”(《三十一章》),防侵伐而為之。
即便“用之”,也以“恬淡為上”(《三十一章》);表現(xiàn)在這里就是“善戰(zhàn)者,不怒”,即善戰(zhàn)者不輕易發(fā)怒或被激怒。怒而出師,慍而交戰(zhàn),即便不含有侵伐暴戾的成分,也為兵家所忌。這就是《孫子兵法》說的:“主不可以怒而興師,將不可以慍而致戰(zhàn)。”(《火攻》)怒而興師,慍而交戰(zhàn)必致失利。
然而就這點而言,尋常人卻難以做到。日常所見,就是從事于微末游戲的弈棋,也都有為一子一著而恃氣相爭、忿然相斗,更何況率軍與敵相見于戰(zhàn)場了。由此也可將“善戰(zhàn)者,不怒”推至其他領域,那就是為人處事不可感情用事、動氣害事。
同樣也可由“善戰(zhàn)者,不怒”聯(lián)想到善戰(zhàn)者必內(nèi)冷靜外羸弱。因為這與“善戰(zhàn)者,不怒”相吻合。
老子軍事戰(zhàn)爭觀不局限于此,在他看來,“善為士者,不武;善戰(zhàn)者,不怒”不如“善勝敵者,不與”。這“善勝敵者,不與”是指不交戰(zhàn)而勝敵。這猶如孫子所說:“是故百戰(zhàn)百勝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戰(zhàn)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”(《孫子兵法·謀攻》)這用現(xiàn)代語言來說,能用其他手段解決的決不用軍事武力去解決,戰(zhàn)爭乃不得已而為之。
戰(zhàn)爭無非是為了爭奪些什么。只要有東西可爭好奪,這戰(zhàn)爭就得持續(xù)下去。為了弭兵息戰(zhàn),老子提倡“不爭”,也就成為必然的了,也算是“崇本息末”。于是在本章最后老子說道:“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古之極也。”
【作者簡介】
老子,姓李名耳,字聃,一字伯陽,或曰謚伯陽,楚國苦縣(今河南鹿邑)人,春秋末期人,生卒年不詳,大約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。中國古代思想家、哲學家、文學家和史學家,道家學派創(chuàng)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。
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,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,與莊子并稱老莊。在道教中,老子被尊為道教始祖,稱“太上老君”。在唐朝,老子被追認為李姓始祖。
老子思想對中國哲學發(fā)展具有深刻影響,其思想核心是樸素的辯證法。在政治上,老子主張無為而治、不言之教。在權術上,老子講究物極必反之理。在修身方面,老子是道家性命雙修的始祖,講究虛心實腹、不與人爭的修持。老子傳世作品《道德經(jīng)》(又稱《老子》),是全球文字出版發(fā)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。